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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级经济法》微笔记:董事会的组成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04-22

  为了方便备战2013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师考试《财务管理》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

  (2)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

  (3)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4)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5)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3人)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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