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2、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请携带考生准考证、身份证于12月4日前(每周三、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101室,近斜土路)办理查分登记手续。 3、考生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成绩通知单,有关合格人员登记表事项,请按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通知要求办理。 4、具体领证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网站公告。 5、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预计2008年12月进行,请考生关注网站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