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2、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请携带考生准考证、身份证于8月17日前(每周三、五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办理缴费及查分登记手续。 3、考生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成绩通知单,有关合格人员登记表事项,请按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通知要求办理。 4、具体领证安排将于8月20-25日在网上另行通知。 5、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约在2007年10月中旬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