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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跨年的物业费时,需要按所属月份分摊计算缴纳增值税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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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到一年的年底了,关于跨年费用的问题大家开始关注起来了,下面带大家了解一下,物业公司收到跨年的物业费时,需要按所属月份分摊计算缴纳增值税吗?

热点问答

问题:

物业公司收到跨年的物业费时,需要按所属月份分摊计算缴纳增值税吗?

答案:

物业管理公司采取预收款方式收取物业费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应确认纳税义务发生;先开具发票的,开具发票的当天应确认纳税义务发生。 按照收讫销售中款项确认应税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应以发生应税行为为前提。物业管理公司预收的物业费,属于在发生应税行为之前收到的款项,不属于收讫销售款项,不能按照该时间确认纳税义务发生。物业管理公司采取预收款方式收取业主物业费的,应按照发生应税行为的时间,分期确认销售收入;先开具发票的,于开具发票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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