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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平台抽奖转出的资金怎么记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11-08
普通

会计实务

问题:

公司有在自媒体平台有一个账号,平时需要给粉丝抽奖,抽奖的资金从公户走的话是要怎么记账呢?这个过程需要缴税吗?

答案:

计入到您公司的销售费用中,以银行出账记录和抽奖活动文件等证明资料作为附件。 

1.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应纳税额不足1元免征个税,换成“偶然所得”就是“5元”及以下红包免征个税。 

4.个人所得税中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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