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哪些资产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4-06-18
普通

【问题】

企业发生的哪些资产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回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三条的规定,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更多推荐:

免费资料 会计培训 财税政策

新《公司法》实施对公司经营的五大影响!

这种情况没有发票也可以税前扣除!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