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运用资管产品资产进行投资如何区分持有收益和转让收益?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11-03
普通
【问题】
基金管理人运用资管产品资产进行投资如何区分持有收益和转让收益?
【回答】
基金管理人运用资管产品资产进行投资应区分持有收益和转让收益以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判断方法:
(一)以对于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含持有至到期),凡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其取得的收益(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就要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合同约定本金不受保障,则取得的持有收益不属于贷款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三) 对于嵌套资管产品,各层管理人仅对承诺保本的持有收益缴纳增值税。现实中,大部分资管产品不允许承诺保本或保底利润,而且银监会也发文禁止承若保本,所以一般都不涉及缴纳增值税。
(四)对于转让收益,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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