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国家合格标准为60分,本市合格标准为55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取得全国合格证书,可以在2014-2016年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达到地方合格标准取得地方合格证书,只能参加2014年的高级会计师评审。
合格证书发证时间:2014年1月16日-17日9:00-11:30 14:00-16:30
合格证书发放地点:会计之家401房间(广东路67号,河西地税旁边)。
达到国家或者本市合格标准的考生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办理资格确认,资格确认通过的方可领取成绩合格单:
1、2013年高会报名信息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未打印或丢失的考生可以从天津会计网站补打报名表;
2、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准考证;
5、身份证原件。
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