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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领取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普通 来源:天津会计 2012-12-14

  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国家合格标准为60分,本市合格标准为55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取得全国合格证书,可以在2012-2014年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达到地方合格标准取得地方合格证书,可以选择参加2012年或2013年的评审,但只能参加一次评审。

  合格证书发证时间:12月14日 14:00-16:30

  12月17日 9:00-11:30 14:00-16:30

  合格证书发放地点:会计之家(广东路67号,河西地税旁边)101房间。

  成绩合格的考生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办理资格确认,资格确认通过的方可领取成绩合格单:

  1、2012年高会报名信息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学历证书;

  4、中级资格证书;

  5、准考证;

  6、身份证原件。

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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