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过后,接下来就是评审工作,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全国线在三年内有效)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各省一般评审前要准备好的各项证书如下:(具体以当年各省发布的评审通知为准)
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聘书(或聘用合同、聘用证明)、《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发布的评审政策,各省对于参评人员的申报条件(学历及资历)、评审条件(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业务能力、论文论著、业绩与成果等)、破格条件各有差异,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