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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答疑精华:包装物押金合并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06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包装物押金”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提问:

【包装物押金】

老师包装物押金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需要合并,计算消费税的时候是否也要合并呢??还有就是押金到时候是需要退换给客户的,收入时合并到了销售额纳税了,那么退还的时候如何处理呢?

答疑老师回复:

包装物押金在计算消费税时,也是需要计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退还时不作税务处理。

具体可以参考以下表格的总结: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总结

押金种类收取时逾期时
酒类产品以外的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增值税×
消费税×
增值税√
消费税√
【提示】需换算
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除啤酒、黄酒外)增值税√
消费税√
【提示】需换算
增值税×
消费税×
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增值税×
消费税×
增值税√
消费税×
【提示】从量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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