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基础

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答疑精华:包装物押金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04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包装物押金”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提问:

【包装物押金是否计税】

答疑老师回复:

货物条件增值税消费税
酒类包装物押金其他酒类不受逾期或12个月的限制收取时并入销售额收取时并入销售额
啤酒、黄酒(成品油适用此规定)单独核算,12个月以内且未逾期不并入销售额啤酒、黄酒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包装物押金不用计算缴纳消费税
单独核算,合同逾期或12个月以上并入销售额
其他货物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12个月以内且未逾期不并入销售额不并入销售额
单独核算,合同逾期或12个月以上并入销售额并入销售额

更多推荐: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答疑精华汇总-《经济法基础》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AI题刷刷

AI题刷刷(含机考题库)

闯关+大数据推题

了解详情38元/2科

初级会计状元说

初级会计状元说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