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基础

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答疑精华:包装物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02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包装物”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提问:

【对包装物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是什么意思?】

答疑老师回复:

因为有的包装物在用的时候是会磨损、损耗的,所以销售方在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时候先按一定的价格(较低)卖给购买方用,再收一定的押金,如果购买方返还了包装物,那么就退了押金。比如一个包装物价值是100元,在销售货物的时候,包装物作价50元销售了,押金50元,如果购买方还了包装物,那么销售方,也就是纳税人仅针对当时作价的50元计算了消费税;如果没还,那么收取的50元押金也要缴纳消费税。

更多推荐: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答疑精华汇总-《经济法基础》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AI题刷刷

AI题刷刷(含机考题库)

闯关+大数据推题

了解详情38元/2科

初级会计状元说

初级会计状元说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