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基础

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答疑精华:仲裁裁决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1-28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基础》第一章“仲裁裁决”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提问:

【仲裁裁决】自行和解,做出裁决书后后又反悔的可以再申请仲裁吗?

答疑老师回复:

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也可以根据原来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您也可以结合这个图来理解:

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答疑精华:仲裁裁决

更多推荐: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答疑精华汇总-《经济法基础》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AI题刷刷

AI题刷刷(含机考题库)

闯关+大数据推题

了解详情38元/2科

初级会计状元说

初级会计状元说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