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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答疑精华:仲裁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1-25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基础》第一章“仲裁”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提问:

【仲裁】什么是“仲裁”

答疑老师回复: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 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 调解,是 自愿型 公断,区别于 诉讼等强制型公断。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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