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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每日一练:增值税与会计确认收入的差异及调整(2023.10.26)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10-26

常说“坚持就是胜利”,可是真正能做到“坚持”的人很少,最后取得”胜利“的人更少!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每日一练帮你养成好习惯,愿你最后是取得胜利的”少数人“!

多选题

下列关于税会差异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会计上一般不将视同销售收入作为销售处理,而税法上将视同销售收入作为销售处理 

B、视同销售是税法相对于会计而言的,如果会计处理不作为销售,而税务处理应作为销售确认计税收入时,则属于视同销售 

C、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需要考虑收入金额的特别纳税调整,而会计确认收入时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确认收入 

D、增值税与会计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增值税是通过“以票管税”实现增值税整个纳税链条的完整 

E、企业将货物用于对外捐赠、广告及业务宣传、业务招待等,税法上不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解析】
企业将货物用于对外捐赠、广告及业务宣传、业务招待等方面,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应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会计处理上,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外捐赠货物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因此,在会计上不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点评】增值税与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差异及调整:
(1)会计核算中,按照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时点强调“控制权转移”(代替老准则“风险报酬转移”)。
新收入准则将“控制权转移”的判断分为五个步骤:一是识别客户合同,二是识别履约义务,三是确定交易价格,四是分摊交易价格,五是确认收入。
(2)税法规定,增值税以收款日、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日、开具发票日、约定的收款日、预收款日、所有权转移日、发货日等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税会差异主要有:可变对价(如,现金折扣会计作为可变对价可以调整收入,但税法应全额计入收入不得冲减);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会计通过折现计算现销价格计入收入,但税法视为分期收款方式);视同销售(如,对外捐赠会计核算中不视为销售,税法中应做视同销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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