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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专家点评:关联方利息(01.17)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2-01

税务师考试易错题专家点评

单选题

甲、乙两家企业是关联企业。2015年5月1日,乙企业从甲企业借款3000万元,期限半年,双方约定按照金融企业同类同期贷款年利率8%结算利息,乙企业无其他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乙企业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所有者权益构成为:实收资本200万元,资本公积100万元,未分配利润-50万元。则2015年不得扣除的关联方借款利息为( )。

A.0万元

B.72万元

C.88万元

D.120万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实际支付的关联方利息为120万元。

关联债资比例=(3000×6)÷(300×12)=5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120×(1-2/5)=72(万元)

专家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的是特别纳税调整的问题,对于特别纳税调整的基本规定,属于考试的重点内容,应注意掌握。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在考试的时候遇到类似的问题大家可以得分。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相关链接:税务师易错题专家点评每周连连看(01.1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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