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第一个月开了80000元,第二,第三个月均未开票,这样也能享受一季度90000一下免交增值税的政策么?
答: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57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因此,若你司一个季度合计销售额为8万元,不超过9万元,按照规定可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