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网校 > 正文

个人从事外汇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2016-11-23 14:51来源:广东国税

【问题】

个人从事外汇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税?

【答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因此,个人从事外汇转让取得的收入,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