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增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使用哪种发票
2015-02-11 14:11来源:新疆国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为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着眼于税制改革的长远规划,满足增值税一体化管理要求,切实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负担,税务总局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推行范围 2015年1月1日起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和新办的小规模纳税人。
二、发票使用 ……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