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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磊:电商征税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2015-05-22 10:56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电商征税的主体是电商,对电商要不要征税,如何征税,要回答这些问题,电商自身的意见也值得倾听。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当日,京东集团税务与资金副总裁蔡磊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就电商征税问题发表观点,蔡磊说,《意见》的出台更加明确了国家对电商发展的支持,作为电商之一,它们期待国家早日出台相关征税具体政策,以最终促进市场规范与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促进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对电商征税属正常监管

中国经济时报:京东做为大型电商之一,如何看待电商征税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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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磊:电商征税本身是个伪命题,法律上并没有区分电商和非电商、线上和线下,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都应一视同仁。有关针对电商征税的问题是被社会上的有些人误读了。

所谓的电商征税实际上是国家对一种新兴业态的正常监管,其初衷并非是想从电商的身上获得多少税收。相反,今年以来,税务机关通过“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一系列活动把对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作为工作主基调。

电商征税有助保障诚信商家利益

中国经济时报:你认为对电商征税将会对市场环境或商家产生哪些影响?

蔡磊:对电商征税不但有助于解决税收诚信问题,而且会促进经营诚信,从更深层次看,最终也促进了社会诚信。

电子商务蓬勃发展至今,已成为我国最活跃的经济活动之一,不过,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在给产品带来极大丰富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问题的存在:线上、线下税收不公平;销售假冒伪劣;刷单虚假交易;劣币驱逐良币等现象。

基于电子商务特点,只有通过信息管税,实现全面税收现代化,税收环境才能公平公正,使诚信商家发展得到有利保障。电商征税从长远角度,不会为企业造成负担,反而会有利于国家信息管税,按照宽税基低税率,有利于税务机关对小微企业实施更大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

电商征税的难点和阻力

中国经济时报:你认为对电商征税的难点和阻力在哪里?

蔡磊:电子商务是在网上进行的,个人或企业的身份是可以虚拟的,网站只是中间媒介,买卖双方完全可以在网上沟通好后再通过网下完成交易。无“址”,使得在传统经济模式下的常设机构、经营活动所在地、劳务活动发生地等概念变得模糊不清。由于个体网店没有工商注册,无实体店经营,经营数据、收支电子化,分布区域广,给税务、工商、海关、质检等“实体化”、“属地化”的监管部门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税务机关难以察觉交易的发生,要找到买卖双方也非常困难,大量的税款在网上交易中流失,且部分个人无照通过上网销售虚假商品,牟取暴利,在逃避税收的同时,扰乱了正常诚信的市场秩序。同时无“址”使得非法企业在网上卖假货、水货,消费者售后维权非常困难。电子商务的特性决定了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存在一系列的挑战,比如说纳税主体的确认、纳税环节的判定、税收管辖权的确定等问题。

建议将“要求网络平台实时向税务机关提交平台商家交易信息”纳入相关法律

中国经济时报:如何对电商征税进行合理计税,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蔡磊:在政策方面,《税收征管法》(修订稿)第八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在履行税额确认、税务稽查及其他管理职责时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七)到网络交易平台提供机构检查网络交易情况,到网络交易支付服务机构检查网络交易支付情况。”为更全面地实现税收现代化、税收信息化,京东愿意拥抱政府监管,同时建议补充修订“要求网络平台实时向税务机关提交平台商家的交易信息。”

在监管方面,电子发票、电子工商是有效的抓手,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发票系统既可实时取得网络销售的真实数据,还可通过增值税原理管控上下游供应链,制约不规范或违法的进货渠道,并可从根本上制约发票造假售假。电子发票既能成为税务机关征税和稽查的凭证,也能成为工商、质检、海关等政府管理部门管理和执法的依据。推动电子发票系统与B2C、C2C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相连接,自动开具电子发票,并将交易信息存储至相应介质,实现电子商务闭环,有助于建立、健全涉税信息提供机制,提高税收征管水平,进一步实现税收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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