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评考试《经济法》预习:可撤销行为和破产无效行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2-11-21
普通
第三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知识点六、可撤销行为和破产无效行为
1.可撤销行为
【链接】(P101页)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两年内,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2.破产无效行为——不分时间
(1)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2)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第三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知识点六、可撤销行为和破产无效行为
1.可撤销行为
【链接】(P101页)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两年内,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2.破产无效行为——不分时间
(1)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2)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