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复习:缔约过失责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2-08-23
普通
第十一章 合同法律制度总论
知识点六、缔约过失责任
1.定义:指当事人因有过错而违反了缔约过程中的先合同义务(不同于违约责任),使另一方遭受损失(一定要有损失)时,应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有赔偿责任)。
2.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