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复习:证券交易所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2-08-16
普通
第八章 证券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五、证券交易所
(一)证券交易所的概念
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是实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法人。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目前,我国有两家证券交易所,即1990年12月开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1991年7月开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证券交易所的职能
1.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2.根据需要,可以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