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预习:合同的格式条款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2-06-19
普通
第十一章 合同法律制度总论
知识点十、合同的格式条款
1.法定要求: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