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预习:作品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2-03-27
普通
第七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四、作品
(一)作品的概念和种类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以及自然、社会、工程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且能够以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选择题
【注意】作品不仅仅指文学作品。
(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和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
1.《著作权法》不适用于:(记忆)
(1)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 时事新闻;
(3)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2.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