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每日一练 > 经济法

[习题训练串串烧]2012年中级经济法习题:保证期间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1-10-09

  短暂的休息,是为了积蓄力量;暂时的停留,决不能停止前行的路,只要有梦想,让我们向着目标快乐出发!为梦想加油,为目标奋斗!2011年会计职称答题活动抢先做开始啦!题目发布第二天公布答案和解析,期待您的加入!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期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自主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个月

  B.保证人与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C.保证人与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D.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点击进入此题答案讨论区>>

2012会计职称网校学友做题活动大串烧开始啦!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