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全部的税务文书都可以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吗?
答案:根据相关规定,电子送达税务文书的范围为税务机关税收征收管理中出具的各类文书,暂不包括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含简易程序处罚)、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阻止出境决定书以及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过程中使用的税务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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