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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可以不开发票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9-16
普通

会计实务

问题:

甲方把活给了乙方,乙方每月给甲方开差额征税的发票。乙方找我司做劳务派遣,乙方每月把代发工资款汇入我司公户。乙方要求我司每月交工资表和收据。我司可以不开发票给乙方吗?我司如何确认收入上税呢?

答案:

劳务派遣是需要开具发票的,服务是可以差额征税的。 

具体情况如下:

 1、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3、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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