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如果供应商不提供发票的处理怎么办?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12-10
普通

【问题】

如果供应商不提供发票的处理怎么办?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三十六条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总结:

请求履行开具发票的义务应属于税务部门的行政职权范畴,不应由法院主管,这也是民商事法律关系与税收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之处。

因此,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可自行到税收行政管理部门寻求行政救济。

正保会计网校

(点击图片即可报名)

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快来看孙立华老师讲解的年终关账财务处理与涉税风险规避吧!

孙立华老师:20年财务从业经验,多年上市500强企业管理经验,历任集团总部财务总监等岗位,具备深厚的财务核算基础,对制定财务部门的组织架构、管理架构、考核制度(KPI)、工作流程及财务部门的相关制度等有独到见解。对进出口、金属事业、机电事业、贸易版等多版块财务处理有充分透彻的认识和实践。能够第一时间掌握会计、税务、稽查最前沿信息,专业知识扎实,擅于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让您掌握知识,爱上专业,成为会计行业的领军人才。

年终关账对企业及每个财务人员都非常重要,大家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到了最终结账时,却不知道有哪些风险点,可以由于一点点不细致,一点点不注意,让企业成为了涉税稽查的重点,让财务人员的个人征信瞬间为非正常,真是防不胜防。本课程由500强财务总监亲自授课,结合二十年工作经验,通过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分析,帮助财务人员理清思路,做好自查,通晓年终关账的账务处理,有效的规避年终关账涉税风险,让所有财务人员做到零基础轻松年终关账。

更多各行业的晋升经验,税务知识,账务处理,天天可看免费直播听直播,立领代金券,最高可领100元!),惊喜多多!尽在正保会计网校-开放课堂点击进入了解更多>>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