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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涉税服务基本业务流程(三)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10-22

  知识点:涉税服务基本业务流程

三、业务实施

注册税务师执行涉税服务业务,应当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委托人的业务和经营情况,了解约定事项的会计、税收资料情况及主要特点。

1.服务实施

(1)注册税务师执行税务咨询类服务,应当充分运用税务机关对社会公开的涉税信息资料和相关税收法规规定,结合委托项目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讲解、解答或策划方案。

(2)注册税务师执行申报准备类服务,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专业判断;对所提供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产生怀疑时,应要求其予以补正,并给予适当的提醒。

从事税务会计服务,应当符合会计法和税法关于会计账簿、凭证管理的规范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3)注册税务师执行涉税代理类服务,应当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遵循相应的行为规范。没有特别规范的,参照民事代理的原则执行。

注册税务师代理委托人,向税务机关主张权利或履行义务的,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及税务机关依法作出的具体要求。

(4)注册税务师执行其他涉税服务,应当根据具体的项目类型,确定相应的执行依据。从事税务风险评估和管理服务的,可以参照税务机关有关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指引。

2.业务记录

注册税务师执行涉税服务业务,应当编制涉税服务业务工作底稿,保证底稿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和逻辑性,以实现下列目标:

(一)通过对涉税服务业务过程的适当记录,作为最终作出报告的基础性资料;

(二)通过对涉税服务业务证据的有效收集与整理,证明其符合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

(三)通过对涉税服务业务情况的规范记载,为执业质量的比较提供基本依据。

涉税服务业务工作底稿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的形式。有视听资料、实物等证据的,可以同时采用其他形式。

涉税服务业务工作底稿可以在业务过程中,通过记录、复制、录音、录像、照相等方式随时形成,并由实施的人员签名。

涉税服务业务工作底稿属于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应当至少保存10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涉税服务业务委托人同意,税务师事务所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工作底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税务机关因税务检查需要进行查阅的;

(二)注册税务师行业主管部门因检查执业质量需要进行查阅的;

(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需要进行查阅的。

【例题。单选题】以下情形不得提供工作底稿( ):

A.经涉税服务业务委托人同意

B.其他事务所到本所学习交流

C.注册税务师行业主管部门因检查执业质量需要进行查阅的;

D.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需要进行查阅的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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