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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涉税服务基本业务流程(四)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10-22

  知识点:涉税服务基本业务流程

四、出具涉税服务报告

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涉税服务业务,可根据服务内容和约定确定是否出具书面的业务报告。

出具书面业务报告的,注册税务师应当在涉税服务业务完成时,编制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不出具书面业务报告的,应当采取口头或其他约定的形式交换意见,并做相应记录。

1.涉税服务业务报告基本结构

文头+正文+报告日期

关于XXX的纳税建议报告——1.标题

××公司:      ——2.收件人 “全称”

我们在为贵公司提供涉税服务时发现,……为此,我们结合现行的税收政策,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3.引言段 “业务性质,责任,原则,依据”

一、XXXXXXXXXXX     ——4.服务过程及实施情况

二、XXXXXXXXXXX的纳税建议 ——5.专业意见

以上纳税建议供贵公司参考。

中国注册税务师:(签名、盖章)

中国注册税务师:(签名、盖章)

联系地址:

××税务师事务所(盖章)

20××年××月××日

——6.其他要素

2.涉税服务业务报告的基本操作程序

(2)草拟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涉税服务业务报告具有特定目的或服务于特定的使用人的,注册税务师应当在涉税服务业务报告中,注明该报告的特定目的或使用人,对报告的用途加以限定和说明。

注册税务师在提供服务时,认为委托人提供的会计、税收等基础资料缺乏完整性和真实性,可能对服务项目的预期目的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在报告中作出适当说明。

(3)复核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在正式出具涉税服务业务报告前,税务师事务所可以在不影响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就拟出具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沟通。

(5)交同委托人审核签收

注册税务师在涉税服务业务报告正式出具后,如果发现新的重大事项,对报告足以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及时报告税务师事务所,作出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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