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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注册税务师概述(10.08)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10-08

  知识点:注册税务师概述

  一、注册税务师的概念

注册税务师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的专业人员。

注册税务师执业,应当依托于税务师事务所,个人不可以独立执业。

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应当对其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其他执业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注册税务师的服务范围

注册税务师的服务范围主要是两方面:一是涉税服务(涉税服务业务包括税务咨询类服务、申报准备类服务、涉税代理类服务和其他涉税服务四种类型);二是涉税鉴证(包括纳税申报类鉴证、涉税审批类鉴证和其他涉税鉴证三种类型)

(一)涉税服务主要有:

1.代办税务登记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

3.建账记账

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5.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二)注册税务师承办的涉税鉴证业务包括: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2.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

3.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

4.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注意:税务机关规定必须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的税务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得代办(例如“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题·多选题】注册税务师接受委托从事的下列业务中,属于涉税鉴证业务的有:

A.出具企业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B.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C.出具企业财产损失鉴证报告

D.进行税收筹划

E.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报告

【正确答案】ACE

三、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特点

(五)执业内容的确定性。除税务机关依法委托其代理外,注册税务师不得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

(六)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注册税务师从事的税务代理活动是一项民事活动,代理关系的建立并不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其本身所固有的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假如少缴了税款,不管是谁的责任,补税的义务由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去承担,不会转给税务代理人)。

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并不意味着注册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可以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益不负责任。若注册税务师工作过失而导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产生损失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

四、注册税务师的执业原则

(1)自愿委托原则;(2)依法代理原则;(3)独立、公正原则;(4)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五、税务代理的含义

税务代理是指注册税务师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以税务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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