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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四章练习题答案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08-21

   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二篇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而不是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出资。所以选项A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所以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所以选项C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二)所欠税款;(三)其他债务。所以选项D正确。

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清算人是指清算企业中执行清算事务及对外代表者。清算企业因解散而丧失经营活动的能力,不能继续进行经营活动,而只存在清算事务,因此,企业的管理人应代之为清算人。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原则上以投资人为其清算人。但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得指定投资人以外的人为清算人。清算人应在债权人申报债权后清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在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所以选项B说法不正确。

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二)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三)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四)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八)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九)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所以选项选项A说法错误。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所以选项选项C说法错误。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以选项选项D说法错误。

6、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以自己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问题。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7、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解散。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责任范围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一般情况下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所以选项A正确。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都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态。所以选项C正确。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适用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设立。所以选项D正确。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可以是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是家庭共同财产出资设立。所以选项E错误。

2、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法》的具体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合伙人都是自然人的,由各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选项A正确。合伙企业法的修订后,合伙企业的形式分为两种: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所以选项B错误。普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其财产份额出质,不必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所以选项C错误。合伙人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具有平等的管理权、经营权、表决权。所以选项D正确。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所以选项E正确。

3、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中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据此,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所以选项A错误。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所以选项B正确。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所以选项C错误。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因此,D项说法正确。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合伙企业法》第30条规定作出决定。所以选项E正确。

4、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退伙的,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产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选项A、B、C正确。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本题中甲退伙,乙丙可以转为普通合伙人使合伙企业继续存续,如果乙丙拒绝转为普通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只剩下有限合伙人的,应该解散。所以选项D错误,选项E正确。

5、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清算后资不抵债的处理方法。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6、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情形。依据《合伙企业法》第85条的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本题中,E项“合伙人仅剩一人”还缺少“满30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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