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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微学习笔记:销项与进项(三)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10-09

为了方便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第二章增值税

销项与进项 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以票扣税:2项 计算抵扣:2项
增值税专用发票 外购免税农产品 买价×13%
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运输费用进项税额 运费×7%

——特殊农产品——烟叶

收购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其中,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烟叶税=收购金额×20%

收购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价款×(1+10%)]×(1+20%)×13%

购进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总结:

一般农产品:

进项税=买价×13%

采购成本=买价×87%

烟叶:

进项税=买价×1.1×1.2×13%

采购成本=买价×1.1×1.2×87%

例:一般纳税人购进某国营农场自产玉米,收购凭证注明价款为65830元,从某供销社(一般纳税人)购进玉米,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300000元,计算进项税额及采购成本。 进项税额=65830×13%+300000×13%=47557.9(元) 采购成本=65830×(1-13%)+300000=357272.1(元)

例: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买价100万元并按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将其运往甲企业委托加工烟丝,发生运费8万元,取得运费发票。 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00×(1+10%)×(1+20%)×13%+8×7%=17.72(万元) 收购烟叶的成本= 100×(1+10%)×(1+20%)×87%+8×93%=122.28(万元)

——运费

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或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运费除外),准予按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其他规定:

①认证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②不同运输方式: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应税货物所取得的由自开票纳税人或代开票单位为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抵扣范围:外购货物、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

运费抵扣的基数: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和运费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保险等杂费(运用加法或减法计算)。

——关于运费的不同处理:

购货:支付运费 进项税=运费×7%+货款物VAT 采购成本=运费×93%+货款

销货:支付运费 进项税=运费×7% 销售费用=运费×93% 销项税=货款×17%

收取运费 销项税=价外收入/1.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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