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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答疑精华:存货后续计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7-27

2016年税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财务与会计》第十章“存货后续计量”内容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试题内容】

下列有关存货后续计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B、对于可以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的存货,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发出存货的成本

C、如果存货项目不能辨别认定,那么就不可以采用个别计价法

D、零售价法核算时需要计算进销差价率

E、计划成本法下,发出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必须按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选项B,个别计价法不能用于可替代使用的存货,如果用于可替代使用的存货,则可能导致企业选用较高或较低的单位成本进行计价,来调整当期的利润。选项D,零售价法核算时需要计算的是成本率,售价金额法核算时需要计算进销差价率。

 税务师:存货后续计量

  详细问题描述:

  老师,零售价法是什么?

  答疑老师回复:

  零售价格法按照存货成本与零售价格的比率估计存货成本的方法。零售价格法的步骤如下(假定结合平均成本法使用):

1、以成本和零售价格计算可借销售的存货;

2、计算成本与零售价格比率:可供销售存货成本÷可供销售存货的零售价;

3、计算期末存货的零售价:可供销售存货的零售价-销售收入;

4、计算期末存货成本:期末存货(零售价)×成本÷零售价比率

  祝您顺利通过考试!

税务师考试答疑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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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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