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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法律知识点讲解+经典习题:行政复议中止和终止、和解与调解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2-03-31
税法一税二财会法律实务
行政主体行政许可的概述和设定
行政处罚概述、种类和设定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撤销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管辖及适用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
行政复议参加人、复议机关行政复议中止和终止、和解与调解
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繁杂,学习时应该注意哪些呢?过来人的提醒:抠细节、避坑!可是自学找不准重点、也不会抠细节怎么办呢?找老师指导!赵俊峰老师主讲的《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效实验班基础精讲内容,快来免费试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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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取内容

赵俊峰2021《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效实验班

第五章第04讲

知识点:行政复议中止和终止、和解与调解

【例题·单选题】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和解的,无须( )。

A.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进行

B.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

C.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

D.由行政复议机关制作并送达行政复议和解书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和解。行政复议和解必须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进行。所以选项A错误。行政复议和解达成后,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所以选项B错误。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必须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所以选项C错误。行政复议机构准许的形式,未作明确规定,且没有行政复议机关送达行政复议和解书的规定。所以选项D正确。

赵俊峰老师

授课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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