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特分享了经典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用益物权
1.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2.特征:
(1)用益物权是限定物权。
(2)用益物权是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限定物权。
(3)用益物权的享有和行使以对物之占有为前提。
(4)用益物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
另外,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四种用益物权。
《物权法》还宣示性地规定了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和捕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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