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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答疑:税务行政复议调解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04-15

哦啦啦!2021年税务师备考大军中,已经有人学到第五章了,也开始做第五章的题目了,快跟上~ !~

答疑板·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下列情形中,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不可以进行调解的是( )。

A.甲企业对税务机关所确定的核定税额不服申请复议

B.乙企业对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率及税额不服申请复议

C.丙企业对税务机关1000元罚款不服申请复议

D.丁企业对税务机关所确定的应税所得率不服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调解。对下列行政复议事项,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可以达成和解,行政复议机关也可以调解:(1 )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2 )行政赔偿;(3 )行政奖励;(4 )存在其他合理性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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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好解析里写着呢所得税率可以调解的呀为什么答案B 还不对呢?

答: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解析中的应税所得率是税务机关核定的,而税率就是国家规定的,例如所得税率25% ,这个是不可以调解的。所以B 应选。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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