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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答疑精华:发票税率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10-12

税务师考试是一场持久战,备考过程中总会产生一些疑惑。为了帮助大家备考税务师一路畅通,正保会计网校特从课程答疑板中精选了税务师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并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关于《涉税服务实务》中“消费税”提出的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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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内容】

【例题1·单选题】纳税人收取款项未发生销售行为应开具普票,不得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并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 ) .

A.0

B.免税

C.不征税

D.***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收取款项未发生销售行为应开具普票,不得开具专票,并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 “不征税”。

【提问内容】

税率栏什么时候填写0?免税?不征税?***?麻烦老师详细解说下,谢谢!

【老师回复】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零税率时填0

【继续提问】

针对上边的提问,麻烦换个老师解答下,谢谢!

【老师回复】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对象为办理ETC卡的客户,共分为两种:

一是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二是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可以汇总开。

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机动车,通过新系统开具时应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选填“免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自动打印显示“免税”,“增值税税额”栏自动打印显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不含税价”栏和“价税合计”栏填写金额相等。

代开发票:免税、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差额征税的,“税率”栏自动打印“***”;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对免征增值税的,“税率”栏自动打印“***”。

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

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

纳税人对免征增值税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在税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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