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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税法一》答疑精华:特殊销售方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7-10

在备考税务师的时候,要拒绝玻璃心。一段时间后发现并未达到自己的学习目标,或学习过程中困难重重的时候,不考虑排除万难,而是退缩,这种玻璃心要不得,心中要有一个信念:开始了,就要一直走到最后,一直到走出考场。

但话说回来,学习过程中遇到难题不可避免,网校答疑板不限次数专业答疑服务,可以帮助大家排除学习路上的障碍。

试题内容:

(二)特殊销售方式的销售额

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折扣销售)(会计称为“商业折扣”)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在“金额”栏注明,而不是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销售折扣(会计称为“现金折扣”)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让(P123)一般纳税人因销货退回和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或销售额。
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金银首饰可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款确定销售额)
还本销售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及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直销企业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批发)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业务员)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提问内容:

请老师举例什么是还本销售?谢谢!!!

老师回复: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所谓还本销售,指销货方将货物出售之后,按约定的时间,一次或分次将购货款部分或全部退还给购货方,退还的货款即为还本支出。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比如纳税人销售货物100万元,约定一年后退还购买方50万元,纳税人应按100*13%计算销项税,不能从销售额中减去还本支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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