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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2-04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考试科目各章节知识点,以下是第七章“企业涉税会计核算”中关于“企业涉税会计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知识点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七章 企业涉税会计核算
第一节 企业涉税会计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

  知识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非常重要,和第8章的内容结合起来学习)

  注意只有以前年度损益类科目发生错账时才能使用本科目进行调整。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在本科目核算。

  1.“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记账规则与“本年利润”的记账规则相同

  借方表示以前年度利润减少;贷方表示以前年度利润增加

  企业调增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时,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有关科目。

  2.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账时注意对所得税的影响

  3.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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