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税法一》第一章“责令限期缴纳税款”概念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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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问题描述: 税收保全需要在纳税期之内出具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如果超过纳税期限企业仍没有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在实施强制执行措施之前,需要出具第二个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吗? 答疑老师回复: 不用。税清缴中的税务机关发出缴纳税款的通知书就是上面税收保全制度中的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的期限。如果超过纳税期限仍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就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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