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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法一:这些新政被收录 或成今年出题点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8-09-26

  每年的税务师考试税法收录的相关新政策都可能成为当年考试的出题点,为了大家有一个直观的了解,正保会计网校将2018年教材收录新政策做了一个总结,方便大家复习时有所侧重,特别要注意数值和时间期限这样的题眼奥!本文内容丰富,您可以点击右上角收藏,以方便下次找到。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1)新增“制定规则、备案审查和文件清理”的内容。【详见教材P46、48-49】

  ①制定规则: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解释由制定机关负责解释。制定机关不得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权授予本级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下级税务机关。

  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发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执行的,可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机关决定配套实施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其施行日期需要与前述文件保持一致的,不受前述时限规定的限制。

  ②备案审查: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当备案审查,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省以下税务机关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报送备案。省税务机关应当于每年3月1日前向国家税务总局报送上一年度本辖区内税务机关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③文件清理。制定机关应当及时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形成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清理采取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的方法。

  第二章:增值税

  (1)新增“资管产品管理人”的范围。

  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

  (2)新增财税[2018]33号文中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内容,并保留了以前的旧政策。

  根据《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并且对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3)新增“运输逾期票证收入”,“退票费”“手续费收入”的政策。

  ①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②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4)增加增值税新税率的规定,新旧税率并存,增加三项适用5%征收率的项目;增加退税率的新政策。

  ①17%的税率(2018年5月1日起,税率为16%)

  ②11%的税率(2018年5月1日起,税率为10%)

  ③1)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征收率为5%。

  2)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征收率为5%。

  3)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征收率为5%。

  (5)营改增免征增值税项目中新增几项优惠内容。

  ①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②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③自2016年5月1日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在此之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取得的其他收入,一律照章缴纳增值税。

  (6)营改增试点行业的销售额中新增三项内容。

  ①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以其实际持有票据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贷款服务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前贴现机构已就贴现利息收入全额缴纳增值税的票据,转贴现机构转贴现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

  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③自2018年1月1日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中,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或行程单为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7)新增“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的进项税额的抵扣”的政策。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8)“纳税信用级别”“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按简易方法计税”“纳税人销售旧货征收率”,各有新增内容。

  ①纳税信用级别:

  自20l8年4月1日起,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级。

  ②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按简易方法计税: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③纳税人销售旧货征收率:

  自2017年7月1日起,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9)新增“资管产品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内容。【详见教材180页】

  (10)新增“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增值税发票问题”“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以及“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的内容。

  ①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对应的水费收入;不计征增值税,按“不征税自来水”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②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2016年11月4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自2017年3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自2017年6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以上试点行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③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详见教材P206】

  第三章:消费税

  (1)新增卷烟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下的“计税价格核定管理”的内容。【详见教材P222】

  (2)新增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下“抵扣税款征收管理”的内容。

  【详见教材P228】

  (3)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的范围增加“10.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电池,连续生产应税电池”。

  第四章:附加税与烟叶税

  (1)城建税计税依据下增加一条即“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其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应在计税依据中扣除”的内容。

  (2)烟叶税申报缴纳内容修改为:

  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第六章:车辆购置税

  (1)减免税具体规定中新增四条免税规定。

  ①对部分特殊用途车辆实行免税指标管理。

  包括“母亲健康快车”项目流动医疗车辆;防汛专用车辆;森林消防专用车辆。

  ②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③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

  ④农用三轮运输车免税。

  第八章:关税

  (1)税率的适用发生较大变动。【详见教材P313】

  (2)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合理估计方法,不允许使用的估计方法发生变动。

  ①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

  ②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

  ③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

  ④以计算价格估价方法中所含价值或费用之外的价值或者费用计算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价格;

  ⑤出口到第三国或者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

  ⑥最低限价或者武断、虚构的价格。

  第九章: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是今年新增章节,应重点关注,对于新增的内容,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应该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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