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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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参加2018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更好的复习备考,正保会计网校教学专家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的考点速记,以帮助考生们有效利用碎片时间进行税务师考点记忆。以下为9月份《税法一》科目的快速问答。
1.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有什么区别?都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是土地交易一级市场,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通过拍卖、招标、挂牌出让和协议四种方式出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是土地使用权交易二级市场,采取方式多为出售、交换和赠与。
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征收土地增值税,而土地使用权转让要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中,评估价格的计算公式怎么理解?
重置成本价的含义是:对旧房及建筑物,按转让时的建材价格及人工费用计算,建筑同样面积、同样层次、同样结构、同样建设标准的新房及建筑物所需花费的成本。成新度折扣率是指转让的旧房现在是几成新。用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计算得出评估价格。
3.房地产企业转让新建商品房,开发费用扣除标准如何确定?
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最高是5%(注:利息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最高是10%。“
4.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房地产企业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可以作为扣除项目扣除么?
房地产企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5.“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利息支出的,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这句话怎么理解?
房地产企业借款用于开发项目,支付的利息需要资本化计入开发成本。但是计算土地增值税时,需要将资本化的利息从开发成本中扣除,计入开发费用,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作为开发费用扣除。
6.土地增值税清算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不清算时也要交土地增值税呢?不清算时缴纳土地增值税与清算时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差别在哪?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
不清算时按取得的不含税销售收入乘以预征率预交土地增值税。
清算时,需要按不含税销售收入减去扣除项目以后计算增值额、增值率,然后确定税率和扣除系数,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然后减去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差额为土地增值税清算需要补交的土地增值税。“
7.什么情况下,纳税人必须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的,应进行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8.转让旧房和新房涉及的土地增值税计算究竟有何区别?
扣除的项目不同。纳税人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出让金、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和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转让新建的房产,允许扣除地价款、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转让环节的税费,如果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允许加计扣除20%。 “
9.环境保护税中,污染当量怎么理解?
污染当量,是指根据污染物或者污染排放活动对环境的有害程度以及处理的技术经济性,衡量不同污染物对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指标或者计量单位。
污染当量数是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而污染当量数是根据污染当量值计算得来的,例如应税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10.家庭生活垃圾是否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为在我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不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例如自然人扔生活垃圾是不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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