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税法一》第三章“消费税的抵扣”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详细问题描述: 为什么直接的就是进口的消费税,怎么不是抵生产领用的啊,期初+购进-期末吗? 答疑老师回复: 进口化妆品继续生产化妆品,要交消费税,并可以抵扣进口已纳消费税。直接给领用数量,则直接按领用数量抵扣消费税即可,如不给出领用数量时,才要期初+购进-期末算出领用数量。 祝您学习愉快! |
·2016年税务师考试辅导报名免费咨询>> |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