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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答疑精华:税控收款机价款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3-02

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税法一》第二章“税控收款机价款”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试题内容】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5月销售产品一批,取得含税收入163.8万元,并收取优质费11.7万元。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产品,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为80万元,本月收取5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下月20日收取。由于购货方本月资金紧张,经协商,甲企业本月收到的不含税货款为20万元。本期购进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金额共计70万元;本月购进税控收款机一台,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3510元。则甲企业5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

A.17

B.18.70

C.20.40

D.23.83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甲企业5月应纳增值税=(163.8+11.7)÷(1+17%)×17%+80×50%×17%-70×17%=20.4(万元)

 税务师:税控收款机价款

  详细问题描述:

税控收款机价款可以全额抵扣的哦?为什么答案没有进行抵扣?

  答疑老师回复:

不是的,一般纳税人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抵扣进项税,取得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如果是初次购置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全额抵扣。

注意区分税控收款机和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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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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