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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学习笔记: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2-13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学习笔记: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

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序幕!正保会计网校很多考友已经开始着手预学习了,一些学习积极的考友会把自己每天的学习笔记贴在网校注税论坛版块,以便每天监督自己学习,同时也可以与广大志同道合的朋友们一起讨论,共同进步。以下是学员“一菲一帆”分享的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考试科目的学习笔记: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征税规定:

行为 判定 税务处理
混合销售 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二者有从属关系 依纳税人经营主业,只征一种税
兼营非应税劳务 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二者无直接从属关系 依纳税人核算水平
1、分别核算:征两税
2、未分别核算:税务机关核定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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