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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学习笔记:税收执法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2-13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学习笔记:税收执法

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序幕!正保会计网校很多考友已经开始着手预学习了,一些学习积极的考友会把自己每天的学习笔记贴在网校注税论坛版块,以便每天监督自己学习,同时也可以与广大志同道合的朋友们一起讨论,共同进步。以下是学员“一菲一帆”分享的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考试科目的学习笔记:

税收执法 

  一、税收执法的六个特征

  1、单方意志性和法律强制力;

  2、是具体行政行为;

  3、具有裁量性;

  4、具有主动性;

  5、具有效力先定性;

  6、是有责行政行为。

  二、税收执法基本原则:合法性、合理性;

  合法性具体要求:执法主体法定、执法内容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根据合法;

  合理性具体要求:公平原则、公正原则、比例原则(包括合目的性、适当性、最小损害性)。

  三、税收执法监督

  三个特征:

  1、税收执法监督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2、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同于税务稽查);

  3、内容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

  具体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事前: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

  事中: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

  事后:税收执法检查、复议应诉

  四、税收执法检查与税务检查关系

  税收执法检查:是税务机关依照职权,对本级或者下级科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所进行的一种监督活动。

  客体:是税收执法行为。

  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依照职权,对税务行政相对人履行纳税义务及相关行为所进行的一种监督活动。

  客体:是行政相关人履行纳税义务及其相关行为。

  税收执法检查是各级税务机关对本级税务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或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

  特点:职权性、事后性、全面性、灵活性。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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