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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预学习笔记:行政法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2-12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预学习笔记:行政法

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序幕!正保会计网校很多考友已经开始着手预学习了,一直以来一些学习积极的考友会把自己每天的学习笔记贴在网校注税论坛版块,以便每天监督自己学习,同时也可以与广大志同道合的朋友们一起讨论,共同进步。以下是学友“Ailichen77”分享的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科目的学习笔记:

  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法和行政法律关系

  【1】行政法概念和特征

  行政法概念,理解是围绕“行政权力”的授予(事前控权)、实施(事中控权)、监督(全程控权)、补救(事后控权)展开。

  特征:形式==》无统一法典、数量多、渊源多;实质==》内容广、易于变动、兼有实体和程序

  【2】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法治原则):合法性(存在合法--有法律依据、程序合法--按法定程序行使)、合理性、应急性(合法性原则的例外)

  合理性包括: 符合立法目的/考虑相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公正/符合比例原则/符合自然规律社会道德,人类理性和公平正义观念。

类型

制定机关

例子

效力
宪法 全国人大   最高
法律 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 《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 低于宪法
一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 《税收征管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车船税》、《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
行政法规 依职权 国务院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低于宪法、法律
依授权 《增值税暂行条例》

类型

制定机关

例子

效力

地方性法规 省、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 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地方规章 省、市级人民政府   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同级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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